

查处现场
红网吉首站3月21日讯(记者 向力)3月19日上午,吉首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245队十字路口连续查获两宗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者予以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8时左右,一辆号牌为湘UY**63的两轮摩托车由北往南行驶至245队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住。该驾驶员向某伟除了未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伞具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外,还未取得驾驶证、未购买交强险、悬挂的牌照与登记车型不符等违法行为。
随后11时许,另一辆摩托车在该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查,驾驶员吴某德未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且吴某德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
执勤民警将违法车辆暂扣,驾驶员带回乾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经询问,向某伟、吴某德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向某伟、吴某德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予以罚款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会对社会治安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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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