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兴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申报登记公告
各债权人:
根据吉首市兴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各股东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意向,黄振伟、朱兴许、张德虎、吴昆等四位股东拟将股权全部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兴龙公司原股东将承接股权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为彻底清查兴龙公司资产及债务情况,维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现成立兴龙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兴龙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17:00止。
2、申报地点:吉首市民政局203办公室。
3、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4)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或协议、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5)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4、请将上述材料复印后装订成册。
5、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供兴龙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核对。
逾期未申报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股权变更后的兴龙公司主张权利。
联系人:陈勃希 电话:0743-8777313、15717503405
办公地址:吉首市民政局(乾州燕子岩路18号)
吉首市兴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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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