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现场
红网吉首站11月21日讯(记者 于茁 通讯员 金丹)11月20日,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石某友刑事拘留。当石某友被羁押走进看守所的大门时,仍然对自己一时冲动引发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
11月18日中午,石某友(男,30岁,吉首市栗溪村人)参加了本村人的婚宴时,从中午12点一直饮酒至下午4点。在酒精的麻醉下,石某友跌跌撞撞来到了栗溪村村部办公室外,先持一块砖头砸碎玻璃进入室内,然后再次持钢管砸烂电视机、钢化玻璃,造成财物损失达8000余元。所幸当天为星期天,办公区域内无人,未造成人员受伤。
随后,途经此处的群众发现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迅速赶处
来源:吉首新闻网
作者:于茁 金丹
编辑:于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