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1月21日讯(通讯员 陈芳 李光祖)酒后开车是极度危险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若是在高速公路上醉驾,则更是让人心惊。近日,吉首就有一司机因醉驾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一头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月12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杭瑞高速1208km附近(泸溪段),一辆小车撞上前方一台重型货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肇事小车在行驶过程中,明显有左摇右晃行驶不稳的迹象,最终追尾撞上前方车辆。
高速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牌号为湘UD0004小车车头部位卡进货车尾部,安全气囊弹出,所幸人员没有受伤。简单勘查后,将车辆人员转移到前方服务区。
经抽血检验,肇事小车驾驶人石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2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由于石某酒后驾驶追尾他人车辆,故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石某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石某还将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吉首市广播电视台
作者:陈芳 李光祖
编辑:张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