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吉首站6月25日讯(通讯员 赵杨)6月25日,“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冷某涛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案。7名吉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宣判。
经吉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底至7月初,被告人曾某3次容留冷某涛、张某某吸食毒品,并伙同冷某涛2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中,6月30日至7月4日,被告人曾某利用假身份在吉首市区多家不同宾馆开房,多次容留冷某涛、张某某与其一起在房间里注射毒品海洛因。7月1日至7月3日,曾某提供毒品,由冷某涛联系买家贩卖毒品海洛因。
2018年7月4日23时许,吉首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吉首市某宾馆有吸毒人员活动,并查获涉嫌吸毒人员曾某、冷某涛。
被告人曾某因犯贩卖毒品罪、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冷某涛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来源:吉首新闻网
编辑:彭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