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吉首法院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24被告人获有期徒刑

来源:吉首新闻网 编辑:彭卫 2019-10-22 09:57:40
—分享—

?????.JPG

宣判现场

?????.JPG

被告人席

红网吉首站10月22日讯(通讯员 赵杨)10月1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由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理的顾超群、田清海等16名被告人(2人系未成年人)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黄付平、彭亚等8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顾超群、田清海等被告人恶势力覆灭

吉首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顾超群、田清海、顾彭等人以居住地、同学关系为纽带,其中顾超群、田清海系纠集者,其他被告人是恶势力团伙成员。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短时间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顺县城区内分别实施聚众斗殴罪3次、寻衅滋事罪2次、故意伤害罪1次、非法拘禁罪1次共7次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顺县城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肆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黄付平、彭亚等被告人恶势力覆灭

吉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付平、黄付方、彭亚、侯金鹏、张言邦等人系兄弟、表亲、姻亲等关系,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吉首市火车站附近区域内3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共场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报私仇,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来源:吉首新闻网

编辑:彭卫

阅读下一篇

返回吉首市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