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1月21日讯(记者 向力)每逢春节,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总会以“春节期间”为名坐地“加价”,甚至 “不打表”。为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秩序,吉首市发改局发出通知:从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至1月27日24时止(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三),每车次在原营运价格基础上可加收5元,严禁提前或延长加价时间。
发改部门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经营业主或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同时做好乘客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于乱涨价的驾驶员,可拨打12358或0743-8512200进行投诉,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严查处。
来源:吉首新闻网
编辑: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