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大厅窗口恢复办理业务的通知
根据吉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全市政务服务大厅部分窗口恢复办理业务的通知》规定,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窗口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开始恢复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2月15日
根据吉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全市政务服务大厅部分窗口恢复办理业务的通知》,市政务服务大厅从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四)起,恢复医疗保险、公安人口出入境、民政婚姻登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市场监督管理、交警、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其余窗口由政务中心视疫情防控情况通知逐渐恢复到位。
来源: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彭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