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彭某晖因被他人伤害,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且未上诉,12年来,一直多次到相关部门非法上访。
2020年3月10日,彭某晖因个人无理信访诉求得不到满足,便在县内某机关单位办公室内大闹,并从衣服口袋内取出随身携带的白色农药瓶(后经鉴定系甲氰菊脂),且扬言,如果不满足他的诉求,就要喝农药,以此来要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见其情绪激动,主动上前百般劝说,彭某晖不但不听反而直接打开农药瓶喝下农药。之后,工作人员强行抢下农药瓶,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经医护人员及时全力救治,三天后,彭某晖康复出院。
2020年5月20日,彭某晖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永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公民在信访时,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自己的诉求要有理性的判断,是否合理合法,解决是否有现实性,切忌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极端的维权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此案中,彭某晖因无理信访诉求得不到满足,便以喝农药的方式要挟工作人员,多次在公众场所大吵大闹,其行为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民警在此郑重告诫:不管有什么问题或者诉求,都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办事。合理利用国家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采取文明、理智、合法的方式有序上访。
警方提醒:
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
然而,很多上访者有着“唯大唯上”、“信中央不信地方”的心理,喜欢进京越级上访,甚至采取极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有的还以此向相关部门索取不当利益,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上访方式,严重损害了正常上访人员的形象,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问题,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无理访裹挟有理访,让人难以分辨,严重干扰了正常上访秩序,严重影响了访民合法诉求的解决,必须得到严惩!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
郑重提示
以下22种行为都属于非法上访:
1、围堵、拦截公共和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的。
2、信访人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3、信访人损毁公共财物、寻衅滋事的。
4、信访人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
5、信访人强行冲闯政法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警戒区或阻碍执行公务的车辆通行的。
6、信访人组织、策划、教唆、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欺骗、幕后操纵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
7、信访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8、信访人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
9、信访人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而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穿状衣、戴标语、非法滞留、聚集哄闹或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等扰乱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信访人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访的。
11、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缠访、寻衅滋事、影响其他信访人正常活动的。
12、信访人将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国家机关门前或信访接待场所的。
13、信访人以违法形式越级上访的。
14、因同一信访事项五人以上集体上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
15、信访人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上访的。
16、信访人以信访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借机敛财。
17、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18、信访人对正在办理或司法程序终结、行政程序终结的事项,继续闹访、缠访的。
19、信访人恶意扩大事态,诋毁政府形象,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20、信访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21、信访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
22、信访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
来源:平安永顺
编辑: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