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5月28日讯(通讯员 张淼渠 赵杨)5月25日,吉首市人民法院10余名执行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涉案地七零化工厂内,冒雨对一起强制腾退案件进行现场强制执行,2小时将被执行人占用申请执行人土地的公棚物品强制搬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之前,被执行人彭某某系申请执行人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的退休员工,2014年彭某某从原承租人李某某处购买了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土地上约100㎡的简易工棚,自行搭建了100多㎡用于居住。由于购买简易工棚和自行搭建未经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同意,且使用多年至今一直未交租金,属于无偿占有。其后,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与彭某某协商无果,遂诉讼至吉首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彭某某搬出所占土地上的物品,限期内退还现在使用的简易工棚及土地给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给予被彭某某10万元人民币作为搬出补偿。
在申请执行人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将10万元补偿支付给被执行人彭某某以后,彭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吉首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来到现场,对被执行人彭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欲劝其主动搬出工棚,并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彭某某以年纪大,搬不动为由一直未搬出该工棚。2020年5月25日,执行干警经过组织讨论,制定具体强制执行方案,雇请搬家队共同到现场对涉案物品实施强制搬离。为保证强制执行过程有序开展,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江林的带领下,10余名执行员冒雨集体出动,现场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按照强制执行方案,团队协作,高效执行,2小时成功将该工棚所有物品悉数搬出,申请执行人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得以将该处土地收回并将工棚拆除。
申请执行人湘西自治州某某公司负责人现场确认并签字后感叹到:“多亏了法院执行,纠缠了几年的事终于解决了!”至此,该起强制腾退执行案件圆满落下帷幕。
来源:吉首新闻网
作者: 张淼渠 赵杨
编辑:于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