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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风云:吉首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的建立】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清 2021-03-29 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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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城县和平解放后,中共乾城县工委、乾城县人民政府、中共乾城县委相继成立,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和部署,立即开展建党建政,建立群团组织,接管旧政权,同时在斗争中培养和选拔干部,整顿党组织和干部队伍,为安定社会秩序,进行社会改革,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及各项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乾城县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建立。乾城和平解放之后,中共湘西区委员会在沅陵组建中共乾城县工作委员会,梁如全任负责人。1950年1月,县工委将县属行政区划分为4个区,成立4个区级委员会,后增设至5个区。3月,中共乾城县委员会在乾州正式成立,县委书记陈玉楼。1953年3月,中共乾城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共吉首县委员会,驻地吉首镇,隶属中共湘西苗族自治区地委。县委自1949年11月至1956年9月,先后设立组织部、秘书室(后改为县委办公室)、宣传部等工作机构。这个时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按照上级指示和部署,进行了建立人民政权、征粮支前、减租减息、剿匪反霸等一系列工作,并且通过发展党员、培养积极分子以及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基本形成党在农村的核心领导力,培养了革命新生力量,充实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

乾城县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1949年11月16日,乾城县人民政府成立,梁如全为代理县长隶属沅陵专区办事处(1950年3月,改为沅陵专署),标志着乾城县的新政权就此诞生(1952年8月,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0年1月,县工委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分行政区,建立区、镇人民政府。其中,所里镇(1953年改为吉首镇)升格为区级镇。乾城县人民武装部、县民兵组织、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均陆续建立并完善,稳定了社会秩序,保障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废除甲保制度,建立乡村人民政权。甲保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层政治制度,始于明代的里甲制,清沿用,国民党政府对其整理,于20世纪20年代末以“建设甲保”名义全国推行。通过征集赋役与管理户籍,成为国民党基层政权机构和反统治工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涂改复查运动中,调整行政区划,结合建立乡级政权工作。废除了甲保制,建立健全乡、村人民政权,为全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各项事业更快的恢复与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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