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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风云:社会改革与巩固政权——实行土地改革】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清 2021-04-08 1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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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封建土地所有制

解放前,地主恶霸与官匪勾结,残酷剥削欺压农民,大肆掠夺兼并土地,使土地的占有情况极不合理。根据乾城县第一期土改的42个保土地情况调查,这42个保共有10112户、44617人,有田37593.54亩、地10612.11亩、田地合计48205.65亩,户平4.77亩,人平1.08亩。其中,地主户平、人平战友田地数量分别是贫雇农的38.2倍和26.88倍。

地主恶霸依靠其占有的土地,采取地租。高利贷、押金、雇工、收礼和无偿劳动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农民一年到头辛勤劳动得来的粮食,旺旺要拿出五至七成给地主,交完租子,所剩无几。遇有灾荒,就得背井离乡,逃荒讨米,甚至卖儿卖女,艰难度日,过着“饥寒交迫,朝不保夕”、“朝来乞讨向前村,夜来投宿还无门”的悲惨生活。“农民头上两把刀,租子重来利钱高;摆在面前三条路,逃荒、讨米、坐监牢”,就是广大贫苦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由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随后又颁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文件。8月,中共湖南省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研究部署湖南土改工作。10月,湖南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湖南实施土地改革法细则及实施计划。随后,在全省农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中共乾城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于1950年冬,首先在鸦溪乡和小溪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1951年2月,乾城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陈玉楼任主任。自此,土地改革分期分批在乾城县开展。全县89个保,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先在工作基础较好的41个半保开展,自1951年2月22日正式开始,历时约40天结束。第二期在剩下的47个半保进行,自1951年11月底开始,至1952年4月20日结束。

全县土改工作,自始至终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地主阶级,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和总政策,坚持由点到面、点面结合,深入细致地发动群众,稳定前进的方针。具体步骤和做法,大体分五步进行:

访贫问苦,扎根串联,整顿农会,扩大队伍。工作队入村后,召开各种会议,组织社会力量,利用多种形式,大招旗鼓地宣传土改的意义和政策,解除各阶层的思想顾虑。深入群众,到最贫困的人家,实行“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贫苦访问。通过群众性的普遍诉苦算账挖根运动,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为面对面地同地主恶霸开展清算斗争打下思想基础。在运动中,结合对农会组织进行整顿,通过贫雇农小组讨论,听取群众意见,对农会干部进行审查。

开展对地主恶霸的清算斗争。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广大贫苦农民提高了阶级觉悟,摆脱家族、地域、情面的束缚,分清敌我界限,增强了对地主阶级的仇恨,迫切要求对地主恶霸的罪行进行清算斗争。在第一期土改中,斗争民愤最大的地主、土匪、恶霸319人。第二期斗争中,罪大恶极的32人被判处死刑,有力地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威风。

划分阶级成分。根据中央《土地改革法》和《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的政策规定,划分阶级成分。首先组织群众学习中央文件,讲解如何划分阶级成分的政策,宣传划分阶级的四个标准,即土地占有、剥削分量、生产手段和生活来源,以劳动与不劳动,剥削与被剥削作为主要标准。

进行没收征收,分配胜利果实。在阶级划分的基础上,确定没收、征收的对象。按政策没收地主土地、生产资料、多余的粮食及其他的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出租土地和公共用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和缺乏生产资料、生活困难的农民。

轻功表彰,组织生产。土改胜利果实分配到户后,各地纷纷召开群众大会,总结土改的伟大成就热烈庆祝胜利。同时宣传十大政策,号召农民大力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巩固胜利成果。干部深入到户,帮助制订生产计划,解决缺种子,资金等具体困难,组织变工互助,掀起爱国生产高潮。

土改完成后,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被彻底推翻,地主作为封建剥削阶级被消灭,广大农民彻底摆脱了封建剥削制度的桎梏,从政治上经济上翻身成了新社会的主人。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乾城县土改运动,总的发展是好的,但也存在政策执行不稳,清算斗争不讲究策略,少数干部急性求快,脱离群众的现象。在土改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了查定田产以及土地改革复查工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改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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