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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油卡充值返利 商家食言被罚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唐静 2021-04-16 17: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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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吉首站4月16日讯(通讯员 余思依)“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市民曾先生来到市检察院“启明工作室”,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曾先生与某公司签订《油卡购销合同书》,约定在该公司办理油卡并一次性充值10068元,公司将每月给其油卡充值(含赠送)1500元,分12个月充值完毕。合同签订后,曾先生交付全款,但该公司仅在合同签订后次月给其充值1500元,此后再无下文。

曾先生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理论,要求对方退还本金,却被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曾先生找到“启明工作室”寻求帮助。

经进一步沟通了解。李启明确定这是一起消费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商家不讲诚信违反合同约定,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曾先生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起诉同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

今年3月,曾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吉首市法院,吉首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4月7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该公司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曾先生损失金额1206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体现,吉首市检察院将主动发挥检察职能,继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履职尽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

同时,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遇到纠纷问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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