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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瞬间风云: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及各项事业——加强金融管理】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静 2021-04-22 0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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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各解放区开始发行人民币,制止以物易物的交易,统一全国币制,人民币成为唯一的法定货币。1949年11月,乾城县和平解放,第一套人民币,开始流入县境。此时,县内市场多以大米及银元为交易凭证,银元投机猖獗,金融秩序比较混乱。1950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布严禁以物易物、大力肃清伪币、严禁黄金银元流通和黑市交易的命令,并结合土改、“三反”、“五反”等运动进行宣传和收兑工作,为人民币的发行、流通扫除障碍。1950年4月,政务院决定全国实行现金管理,规定一切国营和集体企业、合作社、机关、部队等单位,均须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开户,所持现金除限额外,须全部存入银行;除发工资、旅差费、收购农副产品和小额支付使用现金外,一律实行转账结算。全县属于管理范围的单位均按规定实行了现金管理。

1950年,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沅陵专区分配乾城县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505份。4月1日,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宣传、劝购等小组,开展宜传动员。对殷商、富户采取分配任务、自报认购和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工农群众采取自愿认的方式,至4月26日,全县共完成推销10505份,收回人民31180.941万元,为任务数的7倍。从1951年起,每年3月底付息一次,到1956年11月30日止,还本付息全部完成。

1950年1月,县委在乾州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乾城县支行,并在所里设立营业组。7月4日,该行迁至所里,并建立所里发行支库,在乾州设立城关营业所。1951年9月,在河溪、马颈坳、大兴寨设立营业所,在丹青设立服务组。1952年12月,乾城县支行并入湘西苗族自治区中心支行,所里支库升格为中心支库,负责湘西10县发行基金的调拨。1955年重建吉首县支行。1953年在合作化运动中,县委、县人民政,在全县普遍建立信用合作社。各金融机构成立后,在全国统一的财政金融体制下,在城乡大力开展信贷、储蓄、托收、保险等业务,加上收缴税款、推销公债、吸收存款等货币回笼措施,缩紧银根,调节市场货币流通,加强金融管理,保证人民币通行无阻,打击金融投机活动,从根本上克服了金融混乱的局面,促进了财政收支平衡、市场物价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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