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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吉首市“大控方”体系建设 以检察建议促进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范中元 曾胜 编辑:张清 2021-04-26 0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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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司法理念和实际办案标准,推动“大控方”体系建设,近日,市检察院就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向州公安局吉凤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助推提升刑事案件质量。

今年3月初,市检察院通过梳理吉凤分局移送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侦查材料后发现,该局交警大队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且现有的设备因长期使用已老化,无法及时有效完整地记录案件现场相关情况,导致证据收集不到位、执法过程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质量。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该院就吉凤分局交警大队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影响调查取证的问题,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增加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确保一线民警出警装备配备到位。

收到建议后,吉凤分局高度重视,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双方进一步的沟通交流和商讨研究,吉凤分局充分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专门为交警大队增备了15台执法记录仪,用于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切实提高交警部门执法质效,目前所有设备已全部配备到位。

此次检察建议旨在发挥检察监督在侦查办案过程中的监督、引导、过滤和把关作用,通过对存在问题及早发现、分析研究,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公安机关规范管理、严格执法,进一步推动构建“大控方”体系建设,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范中元 曾胜

编辑: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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