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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419mg/100ml!湘西交警实名曝光80名醉驾人员

来源:湘西交警 编辑:唐静 2021-06-16 1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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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吉首站6月16日讯(通讯员 张进 唐明月)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为守护大家的平安出行路,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平稳有序,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现将我州4月至5月查处的醉驾名单进行集中曝光,并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以此强化警示教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酒驾的界定标准: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醉酒驾车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湘西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危害多,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安全,请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湘西交警

编辑: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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