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春耕生产大忙时,粮食紧张,社员口粮标准降到很低程度,食堂蔬菜缺乏,社员吃不饱肚子,而劳动强度达到难以承受的地步,到处都存在不出工和工效低的状况,所谓的“小偷小摸”也到处出现,致使一些干部工作中发生了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当时吉首公社光明大队党总支书记向到该队检查工作的县委某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提到对那些不出工或喊不动的五类分子、“流氓地痞”是不是可以由大队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的问题,这位领导当即答复可以这样处理。3月4日,该领导回县与在家的其它县委领导商议后,决定把这个办法推行到全县范围内,并在当晚召开的电话会上予以宣布。要求以大队为单位,把那些不出工的五类分子、“调皮捣蛋的坏分子、流氓”及其它影响生产的人,集中训练。3月8日,县委又在分管农业的公社书记会上再作布置。这样,全县有八个大队采取了集训手段,共集训了140人,时间最长的集训了半个多月。在集训中被整死一人,逼疯一人。3月中旬末,县委书记处书记石元星回县发现这一情况后,马上制止,并召开电话会作了纠正。这一事件发生时间虽然只有半个多月,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7月,正值生产繁忙季节,任务重,时间紧,劳力紧张,但粮食紧缺,社员生活困难,各公社均出现了“出工不出力"(实则是肚子不饱而出不起力)现象。不少群众上山下河找寻可充饥的食物,集体生产难以组织,干部思想动摇,农村中一度出现混乱局面。而县委认为这种现象是“资本主义当道,妨碍了集体生产”。于是讨论制订了“七个一律”的规定,企图以此来堵死各种“歪门邪道”。这“七个一律”是:1、干部一律参加生产、领导生产;2、干部社员一律在公共食堂开餐(特殊情况例外);3、一律不准捡野;4、一律不准私人种粮食;5、社员一律不准在稻田中扯稗子;6、各供销社一律不准收购私人的野生植物;7、一律收回多余的自留地。这些规定中,除第一条正确外,其余各条又给社员群众套上了新的“紧箍咒”。七条规定贯彻执行后,扣饭、体罚等行为更为普遍,“五风”危害更烈。它不仅影响极坏,没有达到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反而使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更严重的挫伤,不少群众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加上1960年又遇大旱,生产继续下滑,更加重了群众生活的困难程度,只有勒紧裤腰带,准备度难关了。
1961年1月,县委在全面反省“左”的错误造成的危害时,分别就“集训问题”和“七个一律”问题的错误决策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向州委呈送了深刻的检查报告。
“反右倾”斗争和以此而开展的整风运动,是完全错误的,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政治上,使党内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伤害了大批敢讲真话的干部和群众;经济上,打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否定了初步纠“左”产生的成效,加速了“左”倾错误的发展,助长了“五风”的更加盛行,给经济建设带来极大的危害,给人民生活带来了灾难。这是社会主义探索前进中的一次严重的失误。
今日红色大事记:
图说党史:1945年8月13日,朱德、彭德怀致电蒋介石,严正驳斥蒋介石阻止八路军受降的错误命令,指出八路军、新四军理所当然地接受日本受降和分享抗战果实的权利。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