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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经开区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 整改工作报告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 作者:吉首市人民政府 编辑:向涛 2021-08-31 1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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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我市收到省第七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部分企业未办环评手续,虽经整改,但督察发现吉首经开区仍存在未批先建企业1家、未验先投企业5家,其代管的河溪工业园区有未批先建企业1家、未验先投企业3家”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吉首经开区双创园1家未批先建企业为湖南万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家未验先投的企业分别为湖南吉大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万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首宏佳达有限公司、湖南创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代管的河溪工业园1家未批先建企业为河溪液化气经营部,3家未验先投的企业为湘西鑫峰山河工贸有限公司、湖南海宏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溪液化气经营部。

二、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省第七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市立即下发《关于省生态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交办函》(吉生环办函〔2021〕3号),明确吉首经开区管委会为牵头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为配合单位,制定完善了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专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经核实,吉首经开区实际环保违法企业8家,其中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两种问题企业2家,分别是湖南万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溪液化气经营部;存在未验先投问题企业6家,分别是湖南吉大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宏佳达有限公司、湖南创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湘西鑫峰山河工贸有限公司、湖南海宏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处理、处罚情况

我市对违法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对未列入新环评名录内企业,不再要求其办理环保手续,依法撤销立案;对属于新环评名录内且要求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的3家企业,州生态环境局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鉴于3家企业均属于首次违法,且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对环境造成危害,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情形,对其免于行政处罚,限期完成环保手续。

四、问责情况

无。

五、办结情况

截至8月30日,省反馈督察指出问题8家企业中,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后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河溪液化气经营部、湖南海宏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吉大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创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万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湘西鑫峰山河工贸有限公司6家企业外,其余湖南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宏佳达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已完成自主验收和备案,整改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此交办件为契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建立整治专班,明确整治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二)建立园区环保长效机制。制定吉首经开区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把好企业准入关口,在企业入园投产前严格把关,环保手续及时跟进,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现象发生。

专此报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

作者:吉首市人民政府

编辑: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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