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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风云:恢复国民经济——农林场所和社队企业的调整】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 2021-11-10 1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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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春,县人委会以原县农场移交的吉首城郊张家坪22.8亩旱地、10亩橘园为基地,建立吉首县园艺示范场,主要任务是繁殖推广良种果树和栽培示范。后因城市建设需要,于1972年迁址万溶江公社金坪大队,占有荒坡山地982亩。保留1957年秋冬建立的吉首县鱼苗鱼种场。

1959年9月,吉首县农场由州人委会收归州管,改为州农业科学研究所。设在县农场内的县农业中学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同时撤销。1960年,在万溶江公社接丰大队再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1964年春,根据农林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县委、县人委会决定,撤销县农科所(因科研基地太少),另在万溶江辖区内的塘坝冲建立吉首县良种示范繁殖场,同时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在坨田坳建立了红山林场(后为吉首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分别隶属县农业局和县林业局。

1962年12月,县委、县人委会决定将1958年3月建立的三岔坪国营林场和随后建立的吉首县国营农林垦殖场撤销,原划入林场和农垦场的农户、土地、山林全部回归原社队管辖,从各公社抽调的农村生产工人返回各社队。坐落在乾州王家桥的国营吉首县苗圃,由原来承担全县育苗任务,无偿或廉价向农民供应树苗,转向主要为城镇绿化供应名贵苗木。

1958年下半年,在“大办工业”形势下,社队企业一哄而起,全县兴办了社队农机厂、造纸厂、酿酒厂、副食品加工厂、磷矿厂、棉织厂等268家。1961~1963年,县委根据人民公社“六十条”中关于“公社管理委员会,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的规定,将矮寨、河溪、马颈坳农机厂改为手工业社,划归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其他社队企业全部停办。1964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吉首公社白果坪、鸦溪和万溶江公社胜利、兔岩等大队开始兴办大队企业。至1967年,全县有社队企业9家,从业人员89人,总产值8万元。直到20世纪70年代,社队企业才逐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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