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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风云:恢复国民经济——精简机构,减少城镇人口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 2021-12-02 1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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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简机构,减少城镇人口的指示精神,中共吉首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于1962年至1963年内,按照省、州部署,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调整和企业、事业、机关裁并的同时,开展了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加强农业第一线的工作。精简对象主要是1958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学徒和正式工),1958年以来从社会上吸收的新干部和一些不宜于继续在机关工作的干部。职工精简后,安排回到各自家乡,参加农业生产;而精简下来的干部,除能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尽可能回乡安置外,有的下放到农村当基层干部、教员,有的下放当工人、营业员,顶替那些已回家乡生产的农村基层干部、教员、工人、营业员岗位。

1962年内,全县共并、关、撤县属机构11个,其中行政机构8个,企、事业机构3个,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新设机构5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企、事业机构2个。机构调整、行政机关精简编制和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企业等关、停、并、转后,精简人员总数为890人,其中国家干部192人。1963年又精简322人。精简下来的人员,绝大部分回到农业第一线,少部分转入公社集体企业组织,也有少量的调往外地工作,或回城镇自谋生路。通过精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更加精练合理,克服了人浮于事的现象。精简后,缩短了工业战线,加强了农业战线,适当充实了商业。这样,也为国家财政减少了行政开支。据统计,仅每月行政支出的工资就比精简前减少了14%。

根据中央关于妥善安置和热情接待下乡职工的通知精神,对回到农业第一线的人员,原单位开了欢送会,接收单位给他们安排了住房,划给了自留地,确定了参加分配的办法,使之安心参加生产,很快和社员群众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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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跳转——图说党史: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图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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