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4月,吉首县文化科与县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对文化教育事业的干部和教师进行了调整充实,精简下放到农村的文化工作干部1人,教师102人,职工103人。经过调整顶替,全县文化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总数比1961年减少59人。
贯彻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条例,撤销了一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保留下来的学校恢复以教学为主的办学模式,减少学生体力劳动的时间,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中学教育“大跃进”的1958年,全县突击开办了民办中学和农业中学24所,县办农业中学1所。次年即撤销21所,保留丹青公社初级中学(全日制),吉首公社群慧初级中学(半日制)、万溶江公社农业中学、矮寨公社民办初中(附设于公社中心完小)。1960年,溪马、河溪两所完小各设两个初中班。
是年,吉首中学改名为吉首县第一中学。11月,撤销矮寨完小附中,建立吉首县第二中学。1962年,全县中学数已由1959年的10所调整为5所,其中公办2所,附中2所,民办1所。一批超龄学生经动员回农村生产,全县在校中学生为984人。1963年撤销溪马、河溪附中,公办中学有县一中、二中(矮寨)、三中(丹青)等3所。1964年,执行上级关于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县农业中学再度开办,1966年秋停办。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县中学一直为公办3所,民办1所,在校学生1305人。
1958年秋季建立的1所初级师范学校于1961年秋停办,该校办学三年,为农村小学培养师资500余人。
小学教育。1961年3月,在公办全日制小学中试行学制改革,将1所小学改为半日制,3所改为隔日制,19所改为三三”制(一周内学生在校3天,回生产队劳动3天),将一批不具备条件的小学撤销。至1962年,全县小学由1959年发展高峰时的249所,调整为134所,其中公办小学由117所调整为123所,民办小学保留11所,在校学生7491人。1963年夏,为解决农村困难学生入学问题,全县推广半耕半读简易学校(简称“耕小”)经验,共开办耕读小学70所,在校学生1307人。以后,小学教育逐步发展,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县小学发展到573所,其中公办152所,民办38所,耕小383所,在校学生18300人。
幼儿教育。“大跃进”中开办的农村幼儿园于1961年随着公共食堂解散而全部停办,1956年开办的县直幼儿园仍然保留。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办农村幼儿园12所,城镇幼儿园3所。1966年“文化大革命”掀起后,县直和农村幼儿园全部停办。
扫盲和业余教育1961年农村继续开展扫盲教育,要求各公社、大队大办“风吹不散,雨打不烂、四季长青”的“铁民校”,但因当时生活困难,难以组织,仅限于思想发动。1962年办农村扫盲点7个,业余教育点3个,扫盲和业余教育工作开始巩固发展。1963年开始,有3983人接受扫育教育。1966年秋,工农业余教育中断。
在调整教育体制过程中,中、小学教育以提高质量和巩固发展数量为中心,反复贯彻学校工作条例,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受过错误处理的教师甄别平反,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钻研教学大纲,制订各科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读书风气浓厚起来,教育事业在调整中得到巩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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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跳转——图说党史: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