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首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发〔20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申报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标准:吉首市直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在职、退休人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以及恶性肿瘤、尿毒症的特殊病种门诊费自付部分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补助(2000元以下不予补助)。
申报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3月31日。
申报方式:由单位统一造册(见附表)申报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邮政银行存折或邮政银行卡复印件(上面签署本人名字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申报地点:吉首市医保局605办公室。
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待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支付。
提示:请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务必通知到位,并及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43-2813409
吉首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来源:吉首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