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冰雹、干旱、森林火灾等灾害带来的影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寨阳、太平、振武营和大庭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在作业区,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人工防雹、森林防火、大气污染等)作业条件时,请相关乡镇(街道)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并做好家中老人、儿童的安全告知,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群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作业用炮弹(火箭弹)质量检验为(批次)抽样进行,合格率无法达到100%。因此,若有人拾到故障弹或炮弹,严禁自行敲打、拆卸,以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吉首市气象部门处理。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后,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保护好现场。
吉首市气象局办公联系电话:0743-8222244
特此公告!
吉首市气象局
2026年4月22日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