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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首地区核酸检测采样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的通告

来源: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向涛 2022-12-12 09: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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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有关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吉首市对核酸检测采样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了调整优化。

请广大市民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在采样或接种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1-2米安全距离。采样或接种完成后,迅速离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开展抗原自测,不要前往采样点采样和接种点接种疫苗。

特别提醒:密接人员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去采样或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之内不能做核酸采样检测,23类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在绿码采样点进行采样,不再在市疾控中心旁采样点采样。

现将我市16个核酸检测采样点、6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市防控办及12个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热线各公布如下:

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一审:邹婵 二审:李琨 三审:赵欢)

来源: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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