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障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
吉首地区考点及其周边良好环境的通告
6月7日—9日、6月12日—14日分别为2023年全国高考统考日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为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场环境,确保我市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平安、和谐、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点设置
高考具体时间为6月7日—8日9︰00—17︰00,6月9日8︰30—18︰15,吉首地区考点设在吉首市第一中学、湘西州民族中学。学考具体时间为6月12日8︰30—16︰30,6月13日8︰30—12︰10,6月14日8︰30—17︰40,吉首地区考点设在吉首市第一中学、湘西州民族中学。
二、交通管制
“两考”期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原州博物馆至镇溪路之间的芙蓉岗路、雅思初中至小溪桥十字路口之间路段、双塘大桥下十字路口至吉首市第一中学大门之间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严禁机动车辆鸣喇叭。同时,禁止一切无关机动车辆驶入考点学校或在考点学校及周边停放,所有机动车辆在驶入考点学校周边路段时,请慢行并禁止鸣笛。请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支持与配合。
三、噪音管制
“两考”期间,对考点所属片区周边及考生食宿地周围噪音进行管制。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使用有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建筑施工;
(三)“两考”期间,考点和考生居住点周边,禁止一切噪声。禁止户外使用高音喇叭;禁止进行电锯钢材等发出高噪声的作业活动;禁止营销、促销活动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严格控制送葬队伍鸣哀乐。
(四)“两考”期间,考点区域内一切文体娱乐场所、餐饮业、宾馆、酒店及其他商业经营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五)“两考”期间,由环保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吉首市第一中学、吉首市民族中学、湘西雅思实验学校(高中)、湘西中郡礼德高级中学、湘西州民族中学附近娱乐场所、住户、建筑工地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考点无噪音干扰,为考生提供安静和谐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六)“两考”期间,全市设立噪音举报电话(8222087、13974359086),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四、责任追究
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关心爱护考生,尽力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本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影响高考、学考正常进行的,将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一审:邹 婵
二审:李 琨
三审:赵 欢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