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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来源:吉首市公安局 编辑:向涛 2023-02-21 15: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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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吉首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暨第九届吉首鼓文化节”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以吉首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暨第九届吉首鼓文化节活动场所为中心的周边5公里范围内,对无人机、航模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制。

二、管制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管制区域内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此次活动指定的航拍除外)。指定航拍无人机严禁进入舞台、嘉宾席、观众席等人员密集区上空拍摄。

三、管制期间,请各媒体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吉首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1日

来源:吉首市公安局

编辑: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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