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2日至12月6日派出4个巡察组开展第七轮巡察。
一、巡察时间
1.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9月2日至11月20日。
2.常规巡察:9月2日至12月6日。
二、巡察对象
1.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民族中医院,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视情延伸巡察不属于全覆盖任务的其他医疗机构,对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2.常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等11个单位及下属管理的所有党组织。
三、巡察内容
巡察期间,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三定方案”了解履行职能职责情况,了解“一把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四、受理范围
市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管理单位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对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处理。
附:中共吉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七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吉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七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中共吉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来源:吉首市委巡察办
编辑: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