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融媒2月2日讯(通讯员 张馨予)1月29日,吉首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依法查处5起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共查获烟花爆竹7余箱,5名涉案人员依法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危害公共安全隐患。
经了解,店主均称即将过年了想售卖点烟花爆竹挣钱,经过民警的法律宣传,店家表明已经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黄某、杨某等5人予以警告。
警方提醒:安全无小事、警钟应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审:邹婵
二审:李琨
三审:赵欢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