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西州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
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湘西州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进入活动场所。
二、不得携带其他可能妨碍活动安全的禁限带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三、2024年10月21日8时至10月21日14时,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周边1公里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制,如媒体或个人使用无人机,需向湘西州公安局吉凤分局进行报备。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备联系电话:18874328251
特此通告。
吉凤公安分局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吉凤公安分局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