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湘西吉首市城区部分主干道路实施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吉首市城区机动车辆限制通行路段:人民路由吉首火车站至武陵大道全路段、团结路由石家冲绿道至市一中桥头,武陵路五岔路口(金牛角)至桐油坪交通信号灯路口,团结路全路段、镇溪路全路段、科技园路全路段、小溪桥路全路段、朝阳路全路段、世纪大道全路段、载福路全路段、荣光路全路段、建新路全路段、州人民儿科至诚信御景园十字路口、地勘路全路段、燕子岩路全路段、文心路与西一环交叉路口至文心路与乾城大道丁字路口、金坪路与人民路路口至滨江路与金坪路交叉路口、大坡垅全路段。
二、禁限行车辆及时间
1.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7:00至21:00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
2.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管控措施。
4.上述车辆包含本市和外市籍车辆。
三、其他事项
1.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市区禁行区域,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
2.如果本通告与之前的通告有冲突,应以本通告为准。
四、相关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5年7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3日
来源: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