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融媒3月17日讯(通讯员 谷子)“喂,110吗?我举报我丈夫酒驾!”3月14日,吉首市公安局交巡警三中队接到一起特殊的举报,一名女子举报自己的丈夫酒后驾车。该女子表示,丈夫在午餐时饮酒,之后不顾劝阻执意骑电动车外出,她深感担忧,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故向交警求助。
接到举报后,交巡警三中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锁定该车动态,最后在某小区内找到被举报的涉嫌酒驾的其丈夫石某,并对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询问过程中,石某承认自己喝了酒,并表示一定会汲取这次教训,今后绝不再犯。
吉首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希望广大司乘引以为戒,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一审:段锦仪
二审:张远思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谷子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