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融媒体中心11月3日讯(通讯员 卢菲菲)近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与学院路口红绿灯处,一辆黑色轿车在幼儿园校车起步时强行加塞,威胁到车内幼儿的安全。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该车辆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关于“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校车安全,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也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未来。依法避让校车,不仅是每一位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每一次礼让,都是对幼小生命的悉心守护,维系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
一审:杨荣帆
二审:石艳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卢菲菲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