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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11万名居民搬离棚户区 开启新生活

来源:0 编辑:田琳 2012-05-09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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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  <strong><font size="3">辽宁:211万名居民搬离棚户区 开启新生活</font></strong></p> <p>  人民网沈阳5月8日讯(记者曹焕荣 何勇)辽宁省抚顺市莫地社区居民郭永海的家是一套45平方米的通透小两居,房子虽然小了点,但功能齐全。&ldquo;我原来的房子在棚户区,只有25平方米,低矮漏雨。幸亏辽宁改造棚户区的好政策,我总共交12000元,就换了现在的楼房。&rdquo;</p> <p>  从2005年起到2011年底,辽宁和郭永海一样搬离城市棚户区的家庭有70.6万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正刚介绍:辽宁已基本完成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从2005年年初起到2011年年底,全省累计改造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4402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p> <p>  棚改居民房子大了,心情爽了,收入多了,地位也高了。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博士主持的&ldquo;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经验&rdquo;课题组,经过独立调查,在近日宣布结果:辽宁棚户区居民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人均10.6平方米增加到16.6平方米;超过九成的棚改居民感觉精神素质和社会地位有所提升,棚改居民幸福指数增加到80分的较高水平;棚改居民收入5年来增长了50%左右;85.7%的居民认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p> <p>  辽宁的城市连片棚户区主要集中在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北票等煤炭产区,大部分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建成的临时简易房。房屋陈旧、阴暗潮湿所。冬天,晚上睡觉要穿棉大衣,戴棉帽;夏天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要披着雨衣睡觉。&ldquo;上水难、下水难、行路难、如厕难、取暖难、就业难、洗澡难、娶亲难&rdquo;是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p> <p>  从2005年起,辽宁在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勒紧裤腰带,多方筹措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省委、省政府把棚改作为&ldquo;一号民心工程&rdquo;,全省各级作为&ldquo;一把手工程&rdquo;,举全省之力强力推进,并确立了&ldquo;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rdquo;的工作机制;对没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由政府主导直接进行公益性改造。</p> <p>  由于财政紧张,筹措资金时,辽宁创造性地采取了&ldquo;九个一块&rdquo;的办法筹措棚改资金:&ldquo;政府补一块、政策减一块、企业筹一块、个人掏一块、市场挣一块、银行贷一块、社会捐一块、单位帮一块、工程省一块&rdquo;。辽宁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00多亿元。2011年,由于经济发展强劲、财力增加,国家开发银行为期15年的60亿元棚改软贷款已提前偿还到位。</p> <p>  绝大部分棚改居民不花钱或花数千元左右,更换了十余万元的居民楼,实现了家庭资产的迅速剧增。棚户区居民七成以上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生活异常困难。在回迁安置,辽宁制定了极为优惠的棚改拆迁政策&mdash;&mdash;&ldquo;拆一还一&rdquo;,充分保障了群众利益:即拆一平方米旧房,还一平方米新房,不收差价;在标准内增加的住房面积,每平方米新房只交600至800元的建设成本费;对暂交不起新增面积款的困难户,采取小额借贷救助等办法,先入住,待还清新增面积房款后再予办理产权。在棚改中,全省没有一户棚户区居民因为生活困难而住不进新房。</p> <p>  住得进还要住的稳住得好。针对棚户区居民特点,辽宁设计了从20到55平方米不等的小户型,简易装修,水、电、热、气全面配套,水池、坐便、炉台一应俱全。对低保户给予了更加特别的优惠政策,免缴产权调换差价。对特殊困难的群众,建立了棚户区改造救助资金,累计对棚改困难家庭投入救助金1.6亿元。</p> <p>  全省各市利用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兴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创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安排棚户区居民就业再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棚改创造了各类就业岗位近10万个,解决了2.3万多个&ldquo;零就业家庭&rdquo;的就业问题,80%的下岗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p> <p>  棚户区改造促进了资源型城市转型,也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全省各地把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发展有机结合,通过棚户区改造腾出土地134平方公里,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全省新建商业网点3744个,新增绿化639万平方米,减少污水排放151万吨,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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