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12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慧)12月15日,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检查组一行对吉首市2016年排污权工作进行检查。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吉首市自2015年开始,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七类污染物的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
2016年,全市分配初始权企业29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实收24家,4家在建企业未收缴,1家企业停建放弃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应缴费为32.86万元,收缴率达100%,所收费用全部进入国库。
检查组对该市排污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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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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