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环保局和吉首市环保局联合对光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现场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禁止在夜间施工。连日来,吉首市环保局在每天22时前,安排执法人员对吉首光明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组对该项目附近居民进行取证,经核实,该项目在2017年4月25日之后无超时施工现象。
环保部门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吉首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调查发现,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负责的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并按总投资额1%拟处以罚款400万元。
来源:红网吉首分站|0
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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