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16时14分,吉首峒河街道刘某某,因其实施的廉租房附属工程严重超出合同约定擅自增加的部分工程款结算未达其要求,一时情绪激动,欲在市房产局楼顶跳楼。
事情发生后,我局立即组织多名干部在楼顶耐心劝导,同时报警,市消防大队和乾州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紧急处置,17时06分左右,将刘某某劝导下楼。
目前,警方已介入事件调查,我局也会积极配合、争取及早妥善处置,并将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吉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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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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