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听庭评议会
红网吉首站12月21日讯(通讯员
谢静)为深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提升公诉人业务能力,12月18日,吉首市检察院就两起公诉案件开展了听庭评议活动。州、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等50余人参加旁听。
评庭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庭审较为规范,在对庭审效果和公诉人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举证、质证环节也给出了宝贵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石顺心:本次庭审较为规范,公诉人法庭用语规范、举止得体,充分展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市政协委员田波:公诉人准备充分,着装规范,充分体现了检察官专业素养。在辩论过程中,不仅能充分运用证据,还能利用相应的新理论观点进行表述,既有事实依据,更有理论分析。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主次分明,重点清晰。
人民监督员罗应锋:公诉人普通话标准有力、有气势,举证重点突出,证据论述有力,法律引用符合案件实际,法律适用适当准确,逻辑严密,紧扣犯罪构成,量刑建议宽严相济,最后劝被告人弃恶从善,改过自新,重返社会,靠诚实劳动谋生符合社会实际。
湘西州检察院李莉:本庭庭审流畅,公诉人准备充分,着装规范,声音洪亮,指控效果好,举证质证能做到分组举证,条理清晰并能及时质证,公诉意见简明扼要,答辩有力。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意见书过于简单,对据的分析论证需要加强。
来源:吉首新闻网
作者:谢静
编辑:张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