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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瞬间风云:调整公社管理体制,初步纠正“左”倾错误(3)

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 2021-08-04 17: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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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县委根据中央《决议》和省、地委“关于人民公社分级分权、体制下放”的意见,印发了地委统一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分级分权的五项措施”,决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办法,即在公社统一领导下,“分级经营,分级核算,按劳分配,评工记分”。明确:①生产大队是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和分配单位,自负盈亏;@人民公社向大队实行“三定”(生产计划、征购任务、公共积累),大队除上交国家税收和公共积累外,一律由大队分配;3生产队是大队下面组织生产、生活,进行包工包产的单位,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生产队负责本队劳动管理,在劳力优先用于农业前提下,合理安排各方面的需要,超产实行分成并奖励一部分超产粮,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划片管理,分段包工,④在不影响生产的原则下,允许社员饲养家畜家禽,可利用空余时间在屋前屋后空坪隙地种菜种饲料,自种自收;⑤按多劳多得原则进行分配和奖励,推行劳动日工资制。上述精神一贯彻,立刻在干部群众中间引起巨大反响,八月公社(社塘坡)一位65岁老贫农即在传达会上引吭高歌:党的政策很英明,真是合乎群众心,分级管理办法好,又合理来又公平,权力下放到大队,超产奖励五六分,保证今年再跃进,谷满仓来气象新。

5月,县委对毛泽东4月29日的《党内通信》及毛泽东5月7日批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和《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两个指示进行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并召开广播大会向全县人民广播宣读,各公社立即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大家无不欢欣鼓舞,畅所欲言,生产积极性迅速高涨。社员用山歌表达自己的心境:“毛主席,真英明,真的关心我人民,条条指示像明灯,照亮我们人民心,我们生产更起劲。”为贯彻“集体养猪和社员家庭私养并重”的方针,州、县、社三级联合组成畜牧工作组,到光明大队铁寨坡生产队组织座谈,调查研究。调查中发现,群众对这一方针很拥护,但部分干部群众仍有疑虑,主要是怕政策多变,怕“共产风”,怕影响集体生产。5月20日,县委将工作组《关于开展私人养猪工作的调查报告》批发到各公社党委、大队党总支。全县就此进行反复宣传,充分发动,解除顾虑,使中央指示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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