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22项,其中思想层面(问题四)已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职责不清,担当不够。湘西自治州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个别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使命感不强,工作主动性不足,生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变成了“统一牵头”,个别地方整改工作存在“环保部门一家干,其他部门边上看”的现象,在尾矿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退养监管等方面工作合力不够。
二、整改目标
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一是严格按照《湘西州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细则》《吉首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及《吉首市2021年度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议名单》等文件,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建立健全市生环委办督查调度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共召开了30余次会议,专题调度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下发交办函32份。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未办结销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期间共下发领导提醒函18份、简讯4期、通报2期,切实有效的推动了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出台了《2021年吉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各市直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二是调整以市委书记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主任,各分管市级领导任副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吉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抽调专人开展日常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2020年湖南省生态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思想层面(问题四)问题现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要求。下步,我市将持续推进,切实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全面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特此报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