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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执法】“附条件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助力少年迷途知返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小霞 田晨 编辑:向涛 2024-07-15 0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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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融媒7月15日讯(通讯员 郑小霞 田晨)近日,吉首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小徐宣布不起诉,通过法定宣告仪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警示教育。

2023年12月,吉首市检察院对一名涉卡犯罪未成年人小徐(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为6个月。为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质效,切实履行帮教职能,在吉首市民政局的帮助与支持下,检察官组织小徐每月定期前往市养老康复中心,为孤寡老人从事换洗、打扫卫生等社会公益服务。同时,小徐在居住的社区和就读学校发放预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法律意识。考察期间,小徐认真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责任与义务,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对小徐在监督考察期间的表现给予肯定。小徐通过自身努力重新回归校园,并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已进入实习阶段。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是第一道教育关口。罪错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其背后通常也伴随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足。为督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检察官还向小徐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责令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对小徐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半年的监督考察期,检察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小徐的父母了解小徐的生活动态、心理状况等。小徐父母也认识到自己在教育监护上的责任,在与孩子的沟通中更加关注到了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给予了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小徐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小徐在市养老康复中心公益服务)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集中体现。检察机关通过构建“附条件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 模式,让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温度,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改正不良生活习惯,锻炼吃苦耐劳精神,在公益活动中也获得了成就感和社会认同感。

下一步,吉首市检察院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高精准帮教质量,赋予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帮助其迷途知返、遵纪守法,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审:邹婵

二审:李琨

三审:赵欢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小霞 田晨

编辑: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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