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驾培市场健康发展,按照湘西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驾培机构教练员管理的通知》(州交运输(2023)60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驾培市场秩序大整治行动,现将本次重点查处内容通告如下:
1、使用教学车辆送学员考试的:
2、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的:
3、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的:
4、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
5、采取异地培训(不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的;
6、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和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的;
7、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8、不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的;
9、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习驾驶的;
10、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开展培训业务、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有关国家标准的其它情形。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43)8253949
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杨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