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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要求复合遭拒泼硫酸致前女友毁容

来源:0 编辑:田琳 2011-11-02 1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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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南方日报11月2日讯(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天法宣)一名男子在与女友同居期间,经常施暴致对方无法忍受。女子与其分手并从深圳避至广州,该男子要求复合不成竟将硫酸泼向对方面部,致女子严重毁容。近日,男子赵某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p> <p>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与被害人杨某系同居关系,两人育有一女。由于同居时赵某的家暴行为越来越严重,杨某认为感情破裂提出分手,并于去年从深圳来到广州上班。</p> <p>  2010年7月26日19:00,赵某尾随杨某到天河区珠村西环路闸口附近的人行道,拉住杨某要其回深圳,杨某拒绝。赵某恼怒之下竟然用事前装好的硫酸泼向杨某的面部,然后逃跑。经鉴定,杨某的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同年9月1日,赵某被抓获归案。</p> <p>  事后赵某与杨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金额人民币41.6万余元,但至宣判前赵某并未实际赔偿。</p> <p>  法院认为,赵某以向他人面部泼硫酸的方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手段特别残忍,应当适用&ldquo;10年以上有期徒刑&rdquo;的量刑幅度。鉴于被告人赵某承认基本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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