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发挥当代乡贤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明德思进的浓厚氛围,为推进“三个兴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吉首乡贤”推选活动,特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品德良好。在本市乡镇农村或街道社区模范遵纪守法,崇德尚贤,公道正派、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深被本地群众尊重的贤人。
2.服务乡村。积极投身乡村建设与社会管理,造福乡里,有较高威望的人,包括长期在基层从医、从教以及退休返乡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3.乡风文明。对文化有深刻的了解,植根乡土,积极弘扬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引领农村文明风尚,为当地群众所推崇敬重的人。
4.热心公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为乡亲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有着较高的道德威望、良好口碑和奉献精神的人;
5.创新创业。在外经商办企业、从政、求学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并帮助村民致富,推动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人士;
二、推选时间
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活动要求
1. 通过村(居)民自主推荐、村(居)组织审议、乡镇(街道)初审、社会公示等方式推荐;
2. 被推荐人员须填写首届“吉首乡贤”评选推选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推选表及材料电子档发吉首文明办邮箱(jswmb1108@163.com);
3. 首届“吉首乡贤”推选表在文明吉首QQ群(333592754)群文件中下载。
4.咨询热线:0743-8521108
首届“吉首乡贤”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7年1月12日
附件:
来源:红网吉首分站|0
编辑:田琳
本文为吉首市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